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近下发通知,明确“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等“六个严禁”,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
长久以来,“久经考验”一直被解读成“酒精考验”,并演变成为一种独特的官场文化,酒也不再是酒,而成了一种人际交往的工具,人们在酒桌上往往喝的不是酒,而是关系。调侃这股“酒文化”的段子,比如“领导干部不喝酒,一个朋友也没有;中层干部不喝酒,一点信息也没有;基层干部不喝酒,一点希望也没有;纪检干部不喝酒,一点线索也没有”、“能喝半斤喝八两,这个干部能培养”等等也屡见不鲜。
然而,在官员们为这股所谓的“酒文化”乐此不疲时,官员们酒后失态、酗酒滋事、喝酒丧命的新闻却屡屡发生,负面影响挥之不去。2014年4月30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文广新局局长贾建涛撕酒后打河南省电台一名女记者,故意毁坏车辆,并对警方扬言“我是高级领导干部”;2014年7月3日,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建设局局长邵俊德率副局长等人接受当地一村支部书记宴请,午间饮酒,导致村支部书记张希胜死亡。这些新闻头条一次又一次在给官员们的形象进行精准的“定位”,并在群众心中一路走低,都是这股所谓的“酒文化”惹得祸。
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从实际出发,部署开展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出禁止饮酒的“六条禁令”,切实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革除党员干部饮酒、酗酒以及酒后滋事的陋习,让党员干部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工作和学习上来,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清白做人,清醒做事,进一步转变作风、提能、减少浪费,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树立起文明、健康、热情、节俭的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当然,一纸“禁酒令”,能有多大的成效,能否长期坚持下去,还取决于执行者的决心和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改正多年来的官场陋习,还需长念“紧箍咒”,加强查处力度。对胆敢踩入雷区者,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让禁令成为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也让“酒精考验”的“江湖笑谈”彻底退隐江湖!